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25-11-28 12:53:22.0 责任编辑:张凯江
洛阳网讯 近日,市公安局偃师分局缑氏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期间,民警发现一处废旧厂房处于闭锁状态,内部年久失修,杂草丛生。为全面消除潜在安全风险,民警随即联系厂房看管人员开启大门,进入厂内详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在该厂房内的4间房屋中,查获大量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计1000余件。经初步调查,确认该批烟花爆竹系辖区居民张某所有。随后,民警依法将张某传唤至现场接受调查。
据张某交代,该批烟花爆竹中部分系其于两年前购入,因当时未销售完,遂囤积于该厂房内。此后,其又低价购进一批,原计划在销售旺季时高价出售,后因故一直未对外销售,长期存储于上述厂房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系具有易燃易爆属性的危险物质,从事销售、储存等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张某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长期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属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均被依法扣押。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极具危险性,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对公共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此类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共建平安社会环境,警方欢迎并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隐患,如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