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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未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案

2022-08-13 17:26:25.0 责任编辑:崔玮娜

网易讯    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紧扣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格危爆物品管理,为辖区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芦山县公安局民警对芦山县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购买危化品硝酸10升,并在四川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入库信息,但库房已无硝酸库存,该公司违反规定未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的出库、领取使用信息录入四川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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